成都女子家门口被杀案一审二审正在进行,庭审
栏目: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25-12-17 09:34
成都女子家门口遇害案一审二次开庭距离上次开庭已近一个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再次开庭审理此案。该案于11月20日首次开庭,庭审持续约10个小时。当天开庭审理时,被告人梁某英拒绝律师出庭辩护。合议庭决定延期审理,并宣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本案延期审理。这突如其来的情况,让女士情绪激动。王.他认为被告此举是为了拖延时间。据此前报道,11月20日庭审结束时,梁某英终止了辩护律师的委托。一审的主要争议集中在梁某英的精神状态和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上。起诉书称,四川华西法医一院的鉴定结果鉴定中心显示,梁某英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当天的违法行为被评估为负部分刑事责任。公诉人、被告人原辩护律师以及出庭的专家证人均对鉴定结果表示认可。但梁某英在法庭上否认自己患有精神病,并多次辩称自己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他说他随身带着刀是因为他感到受到威胁。相反,受害人明确反对精神检查的结论,并向法院提交了多起类似情节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案件,要求严惩。该案已于2024年6月9日审结。起诉书显示,梁某英因精神失常,长期无故骚扰社区居民。案发当天,他携带一把刀抵在受害人家门口。蒂姆·王某亚的家。其与开门询问的王某亚发生争执后,持刀将其头部、面部、胸部等部位割伤、刺伤10余处,致王某亚严重失血死亡。被害人母亲王女士认为,被告人应立即判处死刑。他表示不会发出任何形式的谅解书,并将坚定地为女儿讨回公道。法律专业人士指出,被告在庭审中拒绝出庭辩护的情况并不罕见,更换律师的请求通常都是在庭审前提出。根据规定,法院将给予被告人指定另一名辩护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指定律师的时间。如果被告仍不同意另行指定辩护律师且理由不合理的,法院不予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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